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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在三国争霸天下唐剑

躺平菜狗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快穿之我在三国争霸天下唐剑》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刘备唐剑是作者“躺平菜狗”笔下的关键人物,精彩桥段值得一看:。他们为了抓住刘备这块金字招牌,不惜倾家荡产,改名换姓,甚至置生死于不顾。这些人,都是跟着刘备刀山火海趟过来为的,就是能让自己的家族能够实现阶级跨越。所以他们对孔明的话,特别认同。而唐剑竟然因为几句话就受不了,就选择不辞而别。这样的行为在这些人眼里,是意气用事,是毫无前途的。诸葛亮顿了一......

主角:刘备唐剑   更新:2025-01-09 0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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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我在三国争霸天下唐剑》精彩片段


天上自然是不会掉下美女。

就如同唐剑以为能够通过辅佐刘备成就自我一样。

都是空想罢了。

唐剑很快认清了这个现实。

但是现在摆在他面前的,有两条路。

第一,就是顶着孔明的PUA,继续辅佐刘备。

演义记载中,魏延也是这么做的。

但是孔明到死都没有放过他。

孔明临死之前,都放心不下魏延,还安排了杨仪将魏延诛杀。

这一条路,怎么走都是死路。

更何况还要在别人的精神压迫之下替人卖命,最终导致送命。

这在唐剑看来,基本上就属于舔狗,纯纯的犯贱。

所以,目前情况下,唐剑只能选择离开隥城,脱离刘备的阵营。

然后找机会打脸回来,好好出一口恶气!

想通了这一层之后,唐剑收拾了一些盘缠,变换装束,趁夜离开了隥城。

月亮也快落了,只在城头的檐角挂了半边。

夜枭发出咕咕咕的啼叫,似乎在嘲笑唐剑遇人不淑。

唐剑回头看了一眼,冷冷一笑。

迈步往林间小路上走去。

“报!”

“主公,那唐剑不辞而别,帐中已经空无一人。”

次日一早,刘备点将。

唐剑迟迟未至,于是派人去传唐剑。

谁知唐剑早已趁夜走了。

这让刘备脸上有些挂不住。

“备,一向以诚待人,他为何不辞而别呢?”

坐在一旁的诸葛亮轻轻摇了摇羽扇,笑道:

“兴许是昨夜宴上说要取他性命,令他怀恨在心。”

“可见此人心胸狭窄,并不是真心归顺主公。”

然后,他又提高了语调,将这个话题上升到另一个高度:

“若诚心来投,刀山火海尚不能阻拦,何惧一言乎?”

这话一出,周围文臣武将都纷纷点头同意孔明的话。

毕竟,刘备有皇叔的身份加持,就如同一个金字招牌。

在这个时代,任何人想要实现阶级的跨越,那么最好的捷径,就是紧紧抓住刘备这块金字招牌。

只要跟定了刘备,跨越阶级就迟早能够实现。

正如徐州的糜家,还有一直跟随刘备的简雍,孙乾。

乃至刘备的义子刘封。

他们为了抓住刘备这块金字招牌,不惜倾家荡产,改名换姓,甚至置生死于不顾。

这些人,都是跟着刘备刀山火海趟过来

为的,就是能让自己的家族能够实现阶级跨越。

所以他们对孔明的话,特别认同。

而唐剑竟然因为几句话就受不了,就选择不辞而别。

这样的行为在这些人眼里,是意气用事,是毫无前途的。

诸葛亮顿了一顿,又说道:

“只是,此人已知我军底细,又熟悉隥城环境,若他往北去投曹操,则对我军大为不利。”

刘备听了之后,皱起了眉头,问道:

“依军师看来,此事该如何处理?”

诸葛亮羽扇轻摇,一副尽在掌握的样子:

“主公可派出游骑往北追击,若发现唐剑往北路上去,那就必然是去投曹操,可就地格杀。”

刘备听完,迟疑道:“唐剑有献城之功,若是杀他,我心实难安。”

孔明道:“主公勿虑,我们只派出一路骑兵,网开三面,若是他走了其他方向,不去投曹操,自然无事。”

刘备听完之后,终于点了点头。

一队骑兵就冲出了隥城,沿着大路往北而去。

由于诸葛亮的出色用兵,曹军目前没有轻易冒进。

很多路口也设置了刘备军的斥候和哨卡。

唐剑正想着怎么蒙混过去,然后把刘备孔明的底细全部抖漏曹老板。

说辞他都想好了。

就说刘备习惯性抛妻弃子,正好他的两个老婆甘夫人和糜夫人花容月貌。

特别是甘夫人,刚生了孩子,正是风韵犹存时。

曹公何不成人之美,替刘备捡来照看一下呢。

而曹操在博望坡和新野城折损了数万兵马,心里恨刘备和孔明正恨得偏头痛。

如果能捉到刘备的两个夫人,好好报他一回仇,岂不妙哉?

然后,再向曹操抖漏孔明的隆中对。

曹操是个出色的军事家,必然会在战略战术上做出调整。

有了自己的帮助,曹操想要击破刘大耳和诸葛村夫,一统天下,并非难事!

到时候,孔明和刘备二人,东逃西窜,惶惶如丧家之犬。

不知道又会是怎样一副表情呢?

想到这里,唐剑嘴角勾起一丝笑意,抬脚就要往大路上走去。

就在这时,一队骑兵疾驰而来,在哨卡前面停下。

为首小将手持令箭,叫道:

“我等奉诸葛军师之命,追杀叛将唐剑,速速放行!”

士兵连忙搬开拒马,放骑兵过去。

唐剑听完,倒吸一口凉气!

还好自己是走的小路,也没有骑马。

要不然,恐怕就被诸葛村夫赶尽杀绝了!

心里一面大骂诸葛孔明不讲武德,一面缩回了身子,藏入树林之中。

经过这队骑兵的通传,往北的路恐怕是走不通了。

唐剑只能选择返回,然后走水路顺流而下,绕过江东孙权的地盘,最后再去投靠曹老板。

不过,行动要快。

要不然,等刘备过了长坂坡,就没有什么好戏看了。

想清楚之后,唐剑拔出佩剑,在树林中砍开一条路,往淯水方向而去。

由于诸葛孔明大肆宣扬曹军的残暴,并宣传刘备爱民如子的名声。

许多百姓扶老携幼,把所有能带的家当都带在身上,往樊城方向迁徙。

路上行人塞道,日行不过十多里。

一辆马车在路中央缓缓行驶,糜家的糜芳骑着马,带着几十家兵护卫在旁。

见到百姓塞满了道路,整个队伍慢了下来,只在缓缓向前蠕动。

糜芳看得心里焦急,便对身后家兵说道:

“速速上前驱赶百姓,腾出道路,也好早些追上主公。”

话音刚落,马车里的糜夫人探出头来,对他说道:

“二哥不可,皇叔爱民如子,如果这样做,无疑会坏了皇叔的名声。”

糜芳听了,急道:“小妹,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好,但是百姓行走太慢,我担心曹军追上。”

“你我陷身于此是小,可甘夫人和主公的幼子在此,万万不能落在曹操手里。”

玉脂冰肌的甘夫人也掀开车帘,看到周围不断有百姓因为饥饿倒地,顿时心生恻隐。

连忙让糜芳停车,然后下令拿出干粮救济百姓。


晚上快入睡时初霜收到表哥的电话。

“我明天要去香城出差,差不多一个周,顺便看看你。”

换工作来帝都这事初霜还没跟家里说,当下支吾道:“我不在香城了。”

“嗯?”

“我来帝都一个多月了,签约了漫画公司在这边工作。”

沈矜言微叹,“怎么不跟家里说一声?”

“连续换了几次工作又走了这么远,我怕外公担心,哥,你先别告诉他老人家。”

“在帝都工作也好,之前爷爷还在担心你结婚后会因为工作城市离帝都太远不好协调的事。对了,那你住在公司宿舍吗?不方便的话我联系人给你找房子。”

“我暂时住在朋友家,”思忖片刻,初霜道:“那哥你帮我找找合适的,老待在人家里也不是事儿。”

“好,不久后就中秋了,我让人接你回来过节。”

初霜莞尔:“我自己可以回去,你让人来接我多麻烦。”

“爷爷说盛家那边可能中秋过后会来提亲,年前日子好的话,你和盛家那位的婚事大概率不会拖到明年了。”

初霜原本在一边接电话一边看画稿,沈矜言的话进入耳朵反应了好一会儿她蓦地抬眼。

是了,她的联姻对象是盛家人!

之前她压根没往这方面想过,今天看到盛炀,她才恍悟,她那个联姻对象,极大可能就是他。

“哥。”

“嗯?”

“帝都稍有权势的家族,姓盛的有几家?”

“应该只有一家,没听说过帝都还有别的什么盛家。”

初霜抿唇,一定是了。

看样子,盛炀就是她那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夫。

真是是误打误撞阴差阳错。

不过在盛家住了这么段时间,她也基本了解了盛家的家风,每个人都不错,作为未来婆家没什么可挑剔的。

盛炀其人,正经清冷,斯文有礼,看面相和行事作风也是挺可靠的人,关键是,相貌太出众,初霜从小就喜欢美的事物,对这个未婚夫接受度还是挺高的。

就算没有爱情,跟人品端正的大帅哥相敬如宾地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再加上小姑子和婆婆她都太喜欢了。

自从初霜知道盛炀是未婚夫后,总是会不自觉把目光放在他身上。

观察他用餐习惯、谈吐仪态、留意他平时的作息,观察几天后得出结论:盛炀情绪稳定,生活习惯良好,工作严谨认真,做事条理且有规划。

优质男青年的标配。

她的这些小动作没多久也被盛瑶和盛夫人发现。

清早,两人已经暗戳戳看着初霜五分钟了,她站在花园做拉伸,手脚是动的,目光却一直在看不远处同样在晨练的盛炀。

盛瑶咔嚓咬了口苹果,微微叹气,“祸害小姑娘都祸害到我身边的人了。”

“你哥这样的确实容易招姑娘喜欢。”

盛炀做完运动,初霜不动声色地转身,与此同时,盛瑶和盛夫人也进了屋。

猜测初霜可能对自己大哥有心思后,盛瑶想着帮好姐妹一把,便跟她说歌剧院最近上班时间提前,不能再送初霜去公司了。

于是送初霜上班的任务变成了盛炀,工作日盛炀的司机先送初霜到公司再去总部大厦。

次数一多,初霜自己先觉得不好,当初盛瑶让她住在家里就已经是雪中送炭了,哪里好上下班都麻烦人家再接送。

之前和盛瑶一起,因为是同龄人又是姐妹,倒没觉得有什么,现在,真的要赶紧搬去新住处了,天天在人家不是长久之计。

虽说那个家迟早也是她的家。

盛夫人知道她的想法后竭力挽留,耐不住初霜实在要搬,就跟她说再多住一段时间,过了中秋再搬过去。

周末,盛炀不在,盛夫人和盛先生好像去约会了,盛瑶慵懒地在沙发睡午觉,初霜陪着小狗在院子里玩。

今天天气有点闷热,逗小狗狗玩了一会儿,湛蓝的天空有被厚重乌云席卷的趋势,初霜也有点犯困了。

知道要下雨,她退回高高屋檐下,坐进老爷椅里,放任愈渐沉重的眼皮,快睡过去的前一刻听到了雨滴敲打瓦片的声音。

下雨天睡觉最能放松心绪,空气里糅杂嫩嫩青草气与微燥泥土味,雨水规律的嘀嗒声是最好的催眠曲,不免让人忆起儿时,太多这样的雨天都是在外婆的轻语呢喃里睡着的。

全身心的放松初霜很快就陷入了沉睡。

花圃里的娇花们被雨水冲刷洗礼,有的逐水飘零,有的坚挺明艳,各自成一派风景。

池子里的鲤鱼们仿佛很喜欢雨天,不时会探出水面。

天光骤暗,不知过了多久,当院子里的积水变成水流时,门外稳稳停下一辆车。

片刻后一双西装笔挺的长腿迈进大门,持黑伞的手冷感白皙,将潮湿与冷气隔绝在外。

初霜怀里的小狗警觉地抬起头,朝闲庭信步而来的男人小吠,它这一叫吸引了男人目光。

原木老爷椅里,女人眉目如画,微侧着脸,细长的眉梢隐入青丝,唇色与肤色形成鲜明对比,纯与艳结合恰到好处,睡得很安静。

狗狗的吠叫也唤醒了她,睁开眼帘,不甚清明的视线里是暗沉的天色,以及忽视不掉的欣长挺拔。

手执黑伞的男人五官冷峻,眉眼蓄着无尽暗色,深沉得像原野上的荒月,徐徐走来的每一步沉稳而自持,浅浅积水涟漪四散,似乎连屋檐嘀嗒的雨水都慢了。

庭院里的几盏灯亮起。

看清他深邃的眉眼,初霜脑海里蹿出一个词。

玉山倾倒。

男人墨色瞳孔幽深不见底,眉目说不出的深邃,双眼皮褶子轻浅,眼尾弧度优美,眉眼平静如深潭。

肌肤是冷感到疏离的冷白,优越立体的五官完美到让人看一眼就再难忘掉。

带着一点儿刚醒的迷蒙和迟钝,她起身,“你好,请问你找谁?”

男人眸子掠过她迷蒙的眉眼,带着打量的视线。

“他们都不在,家里只有盛瑶,”抱着小狗,初霜转身欲往家里走,“你先坐着喝杯茶,盛阿姨他们一会儿应该就回来了。”

“小叔?”

盛瑶看见男人,惊讶的神色全在脸上。

“灯也不开,”男人收了雨伞,按下墙上的开关,大堂瞬间亮起来,“睡觉刚醒?”

“嗯……”

面对盛庭,盛瑶瞬间拘谨,留下一句“我给你倒杯茶”就往茶水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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