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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时序离开得毫不留恋。
意识快要消散之际,我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
身形高大的男人在我面前蹲下,冷哼:“一会没见,你能把自己搞成这样。”
血。
有血的味道。
我垂死病中惊坐起,熟练扒开南木璟的衣领,急切地就想把獠牙印上去。
他却一把按住了我的脑袋,偏过头,声音冷清:“宋晚乔,我应该说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吧。”
血液迷人的芬芳不断刺激着我的大脑。
我胡乱点头,委屈得想哭。
再不喝,我就真的要死了。
南木璟看着我叹气。
手掌转向后脑勺,我被按在他的颈边:“怎么又饿了,不是刚喝过吗?”
獠牙刺穿皮肤。
我几乎狼吞虎咽地吮吸。
游走的圣力被冲淡,身体的剧痛终于得到缓解。
过了很久,耳边响起南木璟懒洋洋的声音:“喂,好歹给我留点血活着啊。”
好像是喝太多了。
我不好意思地收起牙齿。
低下头看了一眼,白皙的脖子上还有两个血窟窿在滋滋往外冒血。
我下意识地趴回去舔了两口。
环在腰间的手臂却猛地一紧,南木璟扣着我的脖子强行拉开。
他看起来有点气急败坏:“喝就喝,你怎么还乱舔。”
我委屈:“舔了能好。”
作为变异的吸血鬼,我有着强大的治愈能力。
血窟窿已经变为了淡淡的粉色印子。
南木璟无语:“我自己也能好。”
确实。
作为一个人类来说,他的愈合速度快到不符合常理。
体内横冲直撞的力量消散得差不多了,我咂吧着嘴,有点意犹未尽。
说来奇怪,我明明是一只爱喝动物血的吸血鬼。
可是一旦南木璟出现在我面前,我吸血的欲望就会被无限放大。
“说吧,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的。”
“你体内被注入了不少的圣力吧。”
南木璟蹙眉开始盘问我。
我突然低落起来。
不管怎么说,许时序也是我真心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
在那些为了外貌自卑的日子里,是他拉着我的手,一遍一遍地说:“我们乔乔是最漂亮的宝宝。”
他会摸着我漂亮得近乎诡异的脸,告诉我这都是上天的馈赠。
即使这只是因为我完美符合他对吸血鬼的想象。
我能理解他的害怕,毕竟对于人类来说,接受苍白如雪的皮肤和红的似血的眼睛已是极限,更何况我还有一对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