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京圈大小姐却爱上了个穷小子,对他柔情似水,一掷千金。
他却觊觎我的产业,将机密拱手送给敌对公司。
我在法庭上亲手将他送进监狱。
再见已是六年后,他缺了颗肾。
1.
八月的天气甚是闷热,我坐在车里,看向刚从监狱走出来的男人。
男人衣着破旧。
穿着洗的发白的衣服,春季才该穿的鞋子,剃着板寸,拿着不多的行李彷徨的站在大门外。
等待许久的保镖蜂拥而上将男人团团围住,肆无忌惮的搜查起男人身上为数不多的财物。
可能是监狱的管教过于严格,男人竟然没有反抗。
顺从的被查身,又像怕被殴打一样缩成了一团。
但是保镖们没有给他准备的机会,确定他身上只有这些钱财后,押着他跪在了我的车门前,毕恭毕敬的将所有钱财交给我。
我不屑的看了一眼这堆有些破损的零钱,随手将它扔在了男人脸上。
用脚尖挑起了男人低垂着的头颅,略带几分嘲讽的说道:“顾顺,几年不见,你怎么不是当年在法庭上坚称自己无罪的模样了?”
说着我踹了一脚他弯曲的脊梁:“果然还是监狱磨恶人性子啊,你这不肯弯下的背也是弯下来了。”
顾顺略带震惊的抬起头,带着饱含几分爱意的眼神看向我。
“林闻语……”
顾顺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保镖打的脸偏了过去。
我笑着夸赞起保镖的识时务,踩着顾顺的手指问道:“我的名字也是你叫的吗?”
顾顺又低下了头,疼痛让他的声音带上了几分颤抖:“林总,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将名片甩到他面前:“这是我名下的酒店。
当年你让我的公司一夜蒸发三十亿,这些年又是我来承担你母亲的医疗费,你总该把钱还我吧。”
顾顺挣扎着保镖的压制,隐隐有站起来的趋势,直视着我说:“我还有我的职业经验,我还能找到工作,你的钱我一定